2019年9月,上海老人老丁因肠癌去世。老丁的继女臧韵着手变更继父留下的一套黄浦江边的住房的产权时,发现老丁还有个继子吉先生,若要完成产权变更,需吉先生到场。臧韵说,如果从老丁与前妻吉女士离婚算起,吉先生与老丁已23年未有往来。吉先生不愿帮忙,臧韵起诉到法院。然而,判决结果却让她大出所料。法院判决系争房屋5%产权归伍女士所有;该房屋95%产权为老丁的遗产,伍女士继承60%,吉先生继承35%。二审维持原判。目前该房屋产权已经变更,吉先生的名字已经登记到房产证上。
其实按《民法典》这个判决没错,继子女获得遗产继承权有两种前提条件:1.成年后赡养继父母;2.未成年前被继父母实质抚养。——该案中满足第2种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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